本科生培养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9年03月05日 21:45


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招办统一部署,我校将承接安排2019年上半年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考试时间为201939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3:00-15:00,地点分别为金明校区综合教学楼和明伦校区理科综合楼。本次考试我校负责金明校区上午120场、下午115场;明伦校区上午79场、下午78场的考试安排。

为组织好这次考试,确保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刘志军副校长为组长的考试领导组,以及各职能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责任心强、有监考经验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学院于2019228日前将监考教师名单纸质和电子稿件(42264088@qq.com)报送教务处考务科(各学院监考教师指标见附件)。

培训时间为201937日下午16:30,地点在金明校区综合教学楼1203教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