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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满阳光,“职”等你来NO.1】就业政策篇

2022年11月27日 23:04


据教育部统计,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58万,同比增加82万。人数的增长,让毕业生们的压力也随之增加,同学们面对未来不确定的就业形势究竟该怎样何去何从,不要着急,就业专栏系列推文帮你解疑答惑!

最新资讯

11月16日,教育部人社部在京召开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部署做好新一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传达了哪些内容呢?别着急,这篇推文帮你划重点!

发挥作用,完善体系

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安排,尽早安排高校升学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考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办好第四季“国聘行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拓宽基层就业空间,深入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扩大地方基层项目规模。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建设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高校要全面加强就业指导,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深入推进就业育人,引导高校毕业生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对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

精准帮扶,简化手续

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健全“一对一”帮扶责任制,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断线服务。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鼓励各地各高校配套设立省级、校级项目,推动覆盖更多毕业生。

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

有关部门要稳妥有序推进取消就业报到证,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指导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强化就业统计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

完善机制,加强领导

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教育部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深化就业工作评价改革,探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领导

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将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其实施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加强就业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配齐配强就业指导人员。大力宣传就业工作典型高校、用人单位和先进人物,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国家就业创业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了解完最新资讯,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优惠政策小tips!

优惠政策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条件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满足条件的同学可通过所在学校申请。

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以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数额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社保补贴领取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关于社保补贴标准,一般根据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保费发放,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办理。

相信同学们通过以上内容已经对就业政策有了初步的了解,希望大家可以从中把握好自己的航向,朝着理想迈进!加油,毕业生!我们下一期再见!